運送聲明及承諾Transportation Statement and Commitment


聲明人明確知悉義大利商歌詩達郵輪有限公司或其所屬集團之任何郵輪人員已明確告知:「不得將以下物品放置在托運行李中該等項目包括(但不限於)易碎或易變質的物品、鑰匙、藝術品、相機、金錢、 珠寶、貴金屬、銀器、醫藥、藥物、危險物品、商業物品、不正常大小的物品、可轉讓文件、證券或其他貴重物品、商業文件、樣品或護照及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您保證不將上述物品置於任何行李中交給運送人,倘違反本保證規定而將上述物品交給運送人,而該等物品引至運送行李內的物件有任何損失、損害或延誤,您將免除運送人或義大利商歌詩達郵輪有限公司集團所屬員工就該物品損失或損毀之一切責任。」

本人並經義大利商歌詩達郵輪有限公司或其所屬集團之任何郵輪人員明確告知:「基於物品之尺寸、形狀、重量、內容、性質、或出於安全、營運、其他旅客舒適度等合理考量,拒絕載運自行車、鋰電池小車輛。由於鋰電池小車輛具有潛在易燃危險,歌詩達郵輪禁止攜帶鋰電池小車輛及有關組件登船。鋰電池小車輛的種類包括電動雙輪滑板、風火輪、平衡車、獨輪車、其他平衡滑板車及 mini-Segway 平衡車等。如果在辦理登輪手續時,旅客將該類型物品帶到登輪港口,歌詩達郵輪或其所屬同集團之任何郵輪物品有權拒絕攜帶上船」。

今聲明人執意攜帶上述物品但聲明人明知義大利商歌詩達郵輪有限公司或其所屬集團之任何郵輪沒有義務代聲明人運送及保管該類型物品,本人聲明對所攜帶物品之損害自行負責,絕不對運送人或歌詩達郵輪之所有人或其所屬集團或前開人士所僱用之任何人員請求賠償。且若本人所攜帶之物品損害本人所搭乘歌詩達郵輪或其所屬集團之任何郵輪或對其所僱用之人員造成損害本人承諾無條件賠償。